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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饮鸩止渴,稳在当代,乱在千秋,当前中国闹事横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现状就是这么养成的,至于闹事的那个人是否有理,并不是很重要。
如果按照赔偿理由,动物园不应该给该男子翻墙逃票入园的机会所以有责任,张矿集团不能给小偷进入废弃矿井的机会有责任,那按此推定有责任的多了去了。银行不应该给抢劫犯抢劫的机会所以应该对被击毙的劫匪承担赔偿责任,行人不应该给汽车撞你的机会所以被撞死你活该!女孩子出门不应该给强奸犯强奸的机会所以女孩子受害了你自认倒霉!
总之,守法守规矩的有错,不守规矩的没错,这就是大恶。如果这个赔偿通过了,大家岂不是回归到暴力时代,谁最会闹事谁有理,谁拳头大谁有理!从今以后谁还守法啊,要法律和规矩有什么用?
来源:下花园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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