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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峰什么样的IP有价值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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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的价值

什么样的IP有价值呢?这个问题只能用事实说话。我们做不到让创作都成功,但我们可以梳理出之前普遍受重视的形式和内容。在形式上,可以做四种植入型的模版,故事IP创作上重视十个要点。四种植入型的模版分别是古代和今天,真人和动漫(具体待续)。要点分别是:故事里能够打造形象IP和植入产品(成为产品IP);故事发生的场景和道具要满足以上要求;充分结合历史文化事件;充分结合历史文化名人的元素(但不是只讲名人的故事,因为历史名人不可能成为你的IP商标);提前设定反面角色;有戏剧性的小高潮和大高潮;优先选择“爱情+幽默+行业知识(比如侦探、文物鉴定、投资银行等)”等类型的内容主题;读者定位清晰;其中动漫题材有想象力和高颜值(场景创意很梦幻);连载时间长。

关于古代故事IP的模版之一,以真人为例,主题内容所使用的植入产品道具等等尽量和今天的产业(消费品)有关,比如说历史上的浮梁、景德镇,可以和茶叶、陶瓷的衍生品品牌有关,包括如白居易的《琵琶行》等都可以结合起来。至于延安,可以和范仲淹、边塞诗人、苹果等等结合起来。又比如漳州的故事,有很多,土楼、华侨、海上丝绸之路、水果、水仙花等都可以串起来。古代故事(影视真人表演)可以有各种作品类型,像《长安十二时辰》就很精彩。不过,如果从IP创意产业链的角度来看,虽然这些作品的内容很吸引人,就像很多网络文学作品一样,但是它们缺乏开发衍生品的“预植入”故事结构。比如如果是个美食的老字号或者是个有关酒的浪漫传奇故事,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桃花醉”,就不错。不过,如果从IP作为文化体验园的主题场景设计和故事IP连载的长度来说,一个电视剧或者网络剧剧集的长度,就不如系列微电影的方式能更好地挖掘其价值。

关于古代故事的模版之二,以动漫表达的方式为例,其内容可以借鉴网络文学中的“玄幻+动漫的元素”。关于古代的故事IP表达,可以尽量避开具体史实(或者说有史书记载的具体内容),把真人和虚拟人物结合起来,比如假想苏东坡遇到一个禅师,禅师可以作为形象IP塑造;苏东坡的情节少一点,禅师和其他人的情节多一点。也可以借鉴《聪明的一休》的故事,讲一个禅师讲(编)的故事。通过禅师讲故事,可以把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和区域历史文化都包容进去。当然,“禅师”只是个例子,像“诸葛亮探案”都是可以想象出来的。充分发挥想象力+传统文化的魅力表达,可以为现在的城市和乡村植入“可以作为旅游景点的动漫场景、动漫人物经历的故事发生地旅游景点”,即动漫IP四合一。植入的产品可以是吃、喝、用(比如陶瓷、竹器、扇子等等)、戴(佩饰)等等。出现在古代场景的动漫形象也可以是动物,这些形象IP可以在今天的场景中继续讲故事(比如《功夫熊猫》的续集可以发生在某个地方)。

故事IP的模版之三,以当代的真人内容为例,有各种可能的主题或者题材选择。我更提倡“爱情+行业+幽默”和“家庭文化”两种主要的形式。写作的时候既要熟悉剧本写作规律,也要有某个行业的专业知识。故事IP的真人影视节目持续播放的结果是捧红了演员,就是把演员捧红成为知名的网红演员。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提前注册商标,也要提前和演员签约,成为演员的经纪人。特别是启用新人的话更需要提前签下各种经纪约。实际上,只要真人节目的时间足够长,那么其主角和植入的产品就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另外,当代真人的影像内容可以结合网红,并且与网红合作开发衍生品(文创电商),这样可以达到强强联合的效果。当然,其前提是双方之间有高度的信任关系:节目捧红了网红,网红持续代言植入产品。在峰火文创的真人故事IP模式中,植入的产品是自己创意设计和定制的产品(给自己做文创电商),而不是植入他人的品牌产品(不是做广告)。IP+文创电商+网红的系列真人微电影,估计将成为一种潮流。

IP四合一产业链的模版之四,就是用动漫形式做当代相关的主题内容,可以发挥想象力的空间更大,形象IP的价值也更大。动漫IP形象比真人明星形象也更稳定。各种角色更丰富多彩,比如“峰火文创城”的故事(新国潮故事IP)里就有各地历史上发生的故事和机器人与人类混杂生活的故事。通过“故事考古学家”这个职业,把历史上很多虚拟、传说和考古元素结合起来,比如讲述“历史上罗氏、蒋氏等某个姓氏起源王朝的故事”,或者“国宝流传的故事”。这些内容是在“当代的虚拟文化园”峰火文创城发生的。当然,峰火文创城的虚拟体验融入了很多高科技的元素,包括科技成果与科幻想象力的结合。就算是爱情故事,也有很梦幻的外部可体验场景(比如沉浸式婚礼和沉浸式餐饮)。总体上说,涉及当代的故事,或者涉及未来的故事,用系列动漫微电影来做,可以选择各种科幻的题材,包括机器人。而表达未来故事里的植入产品,都是今天的品牌IP。

故事IP十种要素的表达方式

故事IP十种要素的表达方式之一:故事里能够打造形象IP和植入产品(成为产品IP)。这种IP创意产业链的头部内容设计,一方面要注重内容的创意水平和形象IP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故事IP的开发既要考虑文化,也要考虑产业开发的商业模式。这里的形象IP和植入产品有所区别,形象IP可以通过注册商标做多种商品开发,但是它没有直接宣传某种具体的产品,所以形象IP更像明星或者网红。而植入产品或者产品IP可以从两个角度来思考,一种是注册商标后植入产品,比如“润心茶”、“沁舌茶”和“雪涧香”酒,另一种是用形象IP做产品宣传。在“峰火文创城”,这两种是一体的。比如峰火文创城的“酷微微”喜欢“陶得美”的瓷器,其中,“酷微微”是峰火文创城的“美学人设师”,含讲话的语气、用词、节奏和发音……他做女生的全套美学设计,包括推荐美容美妆珠宝配饰人设风格等等,在产品IP拓展方面那真是无敌了。酷微微这个形象IP,也是潮玩的主流形象之一。当然,这是一个虚拟形象,它所带来的系列衍生品开发就是产品IP。

十种要素故事的表达方式之二:发生的场景和道具要满足“植入衍生品”的要求。就是说,除了故事的主角作为形象IP之外,还可以植入具体的产品,这些产品将成为产品IP(持续销售的爆款)。当然,植入的产品作为场景和道具,必须具有突出的位置,比如故事发生在某个主题公园,主要道具是汽车(的主要道具是汽车和手表)。电影的这些道具是从品牌广告合作的角度来做的。我倡导开发自己的产品(可以定制这些产品),是新创品牌的产品,这些产品作为场景和道具,主要是日常消费品或者快消品,比如服装和食品,甚至是水果和其它农产品,比如某地特供的某某苹果或者“某某恋橙”。这些植入产品需要具备“轻奢化”特点。当然,这些场景(比如“唐宫”)或者产品都需要提前注册商标。不仅要注册名字商标,还要注册外观设计专利和做其它著作权登记。场景和道具的植入产品开发,不仅需要故事IP持续连载,也需要故事得到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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